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說,警方會參考本港首宗違反國安法唐英傑案的判刑,檢視過往其他案件有人宣揚或叫喊同類「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是否同樣是違反國安法。他提醒若不肯定口號是否涉及港獨,就不應該嘗試叫喊。
蕭澤頤接受一間電視台專訪時說,首宗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罪成判囚9年,判刑有標誌性作用,顯示企圖違反國安法可能帶出嚴重後果,對其他案件也有參考作用。案件的定罪基礎依賴「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是否帶有港獨的意思。
蕭澤頤說:「我們以往也有一些其他案件,有可能有一些人同樣是宣揚或叫喊類似的口號,我們也會檢視這些過往的案件,檢視有沒有可能同樣是違反國安法。」
蕭澤頤指,其實若不敢肯定口號是否違反國安法,最佳便不要嘗試叫喊。他又指言論自由,不是無止境或絕對的權利,判斷有否違反言論自由時,也要思考言論背後的企圖。他又表示,警方判斷一個人有否犯法時,也會看其目的、企圖是甚麼,背後的企圖是否嘗試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等。
警方早前拘捕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涉嫌煽動,而外界亦有質疑在涉及7.21元朗襲擊事件之中,事前亦有人呼籲人教仔,但事件中卻未有被捕,蕭澤頤不評論有關案件,強調警方的原則是依法辦事。
警方在過去一段時間,已反對多宗遊行集會申請,蕭澤頤說是否批准除了疫情,亦要考慮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因素,未來7.1遊行和6.4燭光集會是否可以再舉辦要到時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