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新章】黎棟國:區會若越權 可司法覆核

黎棟國說,絕大部分港人都持有特區護照,實質持有BNO人士並不多。
黎棟國說,絕大部分港人都持有特區護照,實質持有BNO人士並不多。

大埔區議會早前舉行本屆首次會議,討論成立保安及政制事務委員會,大埔民政專員指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不符合《區議會條例》賦予的職能,不能進行選舉正副主席的程序,帶同民政處及秘書處職員離席。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認為,不論是《基本法》及《區議會條例》,區議會的職能均沒包括保安及政制事務,若區議會僭越《基本法》賦予的權力,理想做法是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

黎棟國在報章撰文指,新一屆區議會陸續召開會議,一如所料,泛民掌控的十七個區議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相信以後的區議會將會變得高度政治化,甚至因為過分關注政治議題而衍生新的矛盾。

1月15日,大埔區議會大會討論立保安及政制事務委員會時,大埔民政專員指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不符合《區議會條例》賦予的職能,不能進行選舉正副主席的程序,帶同民政處及秘書處職員離席,不作會議支援。其後,大埔民政事務處指政府認為該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與《區議會條例》有牴觸;而一眾大埔區議員則到灣仔民政事務總署請願,要求釐清該委員會違反條例的地方。

黎棟國認為,問題非常簡單,就是要了解大埔區議會成立該委員會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當中關鍵是,區議會的成立與《區議會條例》是依據《基本法》而制訂的。區議會是地區事務諮詢組織,不論是《基本法》第97條及《區議會條例》第61條,區議會的職能均沒包括保安及政制事務,若區議會僭越《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企圖去做其他事情,是法律及制度均不容許的。

他說,若事件繼續發酵,理想做法是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讓法庭裁決大埔區議會自行成立保安及政制事務委員會,是否違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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