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革】港府提出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 委任地委會與直選比例442 需資格審查

醞釀多時的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終出台。行政長官李家超下午聯同多名相關官員,宣布有關細節。在新的安排下,來屆的區議會議員總數目為470名,與現屆的479名相若,有關議席分別由委任、三個地區委員會及直選產生,而議席比例為4:4:2,另加27名當然議員。新制度將引入資格審查制度,所有議員需要通過資格審查,以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區議會主席將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

李家超公布完善地區治理細節。(網上截圖)
李家超公布完善地區治理細節。(網上截圖)

李家超指出,第六屆區議會出現大量區議員作出違反區議會行為,有區議員鼓吹港獨、助長黑暴、阻止特區政府施政製造對立、漠視民生、損害市民福祉、破壞香港利益,對香港打響了警鐘,既然以前行錯路,必須從制度上堵塞現有的漏洞,制止區議會再次成為「黑暴」、「港獨」、「攬炒」平台,防止區議會再被反中亂港的人騎劫、操弄、癱瘓,防止那些顛倒黑白、是非不分的亂象再次在區議會發生。

對於外界指,直選議席大幅減少,李家超回應時表示,愈多愈好的說法並無科學根據,反而會導致碎片化所帶來的連串問題,例如區議員的選區太小,可能重點只關注樹葉而忽略樹木,更遑論森林,只單純談樹葉的話,將令人更加擔心。若區議員有宏觀及整體觀,對整個香港和其服務地區都會好。因為地區不好,亦會影響整個香港,所以區議員既要關注地區事務,亦最好能考慮大局。

李家超更指出,香港並非在世界個人生存,是與各城市競爭,如無大局觀及整體觀,香港只會在國際排列中倒退。對於重設委任制,李家超認為,委任制存在已久,需要按實際情況而採取甚麼制度,每個制度的設置,都要考慮整體的利益,並且與時並進。

此外,李家超表示,在新的制度下,區議會更能滿足市民的需要。經完善治理體系的架構和措施後,期望區議會恢復《基本法》第97條的要求,就是扮演諮詢和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全神貫注做好應有的職能。同時,擔任配合政府的角色,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膊,令政府更有效策劃地區服務,協助凝聚民心,爭取市民對政府的支持,並為居民提供諮詢及轉介服務。

待遇方面,李家超指出,區議員將獲得與現時水平相若的酬金及津貼。政府又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確保區議員履行應有職責,包括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進行調查及根據嚴重程度處以合適處理。與此同時,還會強化地區治理架構,成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主持,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措施;其次現時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將重新定位為「地區治理專組」,統籌及指揮各政策局及部門的地區工作,並取代原有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

區議會改革安排。(FB圖片)
區議會改革安排。(FB圖片)

出席記者會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以及「地區治理專組」,預計在年中成立及舉行首次會議,「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會定期向特首匯報相關工作成效、審視工作成效及資源調配等提供指導性意見,預料年中將成立該委員會並召開會議。而「地區治理專組」將根據「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定下的策略方針,指揮及統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制定相應的地區治理政策和措施,主要負責處理地區老、大、難的工作,以全局觀及更宏觀的角度處理地區問題。

另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區議會由委任制、地區委員會界別、區議會地方選區和當然議員組成,由多種方式產生的區議員令愛國愛港、有志服務地區人士透過多渠道參與區議會工作。並透過不同渠道收集市民意見,可令政府更立體考慮問題。

她更分享「唔想見到市民搵服務嘅時候,議員講不是他負責的區,而得唔到幫助」,新安排下,區議員可成立聯合辦事處,增加地區服務點,達至協同效應,令市民得到真正的幫助。此外,特區政府亦會引入履職監察制度,對一些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啟動調查,加強區議員的問責性和透明度,民青局會制定行政指引,並列出負面行為清單。

完善地區治理。(FB圖片)
完善地區治理。(FB圖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就表示, 179個「委任議席」將由行政長官親自委任,根據用人唯才原則,按照區情和地區行政需要,委任具才幹的愛國愛港人士擔任區議員,委任議席亦可以吸納有志服務社區、有專業技能人士參與。而176個「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席,將由18區的分區委員會、防火委員會及滅罪委員會,俗稱「三會」的委員,以「全票制」選出區議員。而引入「委任」和「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有助糾正現行制度下,區議員容易以政治和民粹掛帥的問題,突破小選區利益局限性的思維。

曾國衞還提到,88席「地方選區」直選方面,政府建議將全港分為44個地方選區,以「雙議席單票制」,由當區選民選出區議員。他說,過往有人認為區議會選區過小、議員以鄰為壑,重劃後的選區將合併成較大選區,候選人將需要爭取較大範圍的選民支持,令議員更具大局思維。

至於選舉方法安排,曾國衞指,「地區委員會界別」和「地方選區」的候選人,都須獲當區「三會」各3名委員提名,「地方選區」候選人另須獲當區50名選民提名。無論從那種渠道入成為區議員都要通過資格審查,政府將設立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由2至4名官守成員,以及1至3名非官守成員組成。

選區劃界細節,曾國衞表示,由於時間迫切,今次將由局方直接劃界,將現時452個區議會選區重新組合,將相連的選區合併成較大的選區,考慮因素包括人口、社區獨特性、地方行政特徵等。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今次方案共涉及修訂6條主體法例及14條附屬法例,包括修訂區議會的職能、組成方法,加入有關委任1及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的條文、設立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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