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塘馬可尼道兩幅大廈圍牆,昨晚(20日)被人噴上「狗官何俊堯」等紅色辱罵字眼,直指已升遷到高等法院的前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現場消息稱,有4人在上址噴字後乘私家車逃去,警方列作刑事毀壞案,交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昨晚10時許,警方接報指廣播道與馬可尼道交界,有人噴寫與政治有關的字句。警員接報到場調查,發現在馬可尼道大廈圍牆,被噴上「狗官何俊堯、警察拉人、狗官放人、目無法紀」共17個紅色大字。另外,對面另一大廈的圍牆,亦被噴上「狗官何俊堯、差人拉人、9官放人、正X街」共16個字。
此外,廣播道與竹園道交界地上,亦散落數十張有何俊堯照片的大字報,寫上「千奠古、司法毒瘤、警察拉人、狗官放人、狗官何俊堯」等字句。據悉,何俊堯居住上址附近,而事發時有4名男子乘坐白色私家車到場噴字,隨後逃離現場。
何俊堯之前任東區法院前裁判官,在任期間因曾判處多宗反修例示威案件的被告罪名不成立,被外界批評立場偏頗、裁決不公,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及周浩鼎曾為此向司法機構投訴。惟司法機構表示,總裁判官經深入了解,及閱讀每宗案件裁決理由或判刑理由錄音後,認為針對何俊堯的8宗投訴中,有6宗不成立。
6宗案件包括「香港眾志」3名成員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抗議,裁定3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僅罰款1000元,何官指3人是未來「社會棟梁」,着他們應留「有用之軀」。另一宗案件,是去年6月大學生王愷銘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牆塗鴉醜化諷刺警員,何官判被告感化1年及賠償1200元。另外,何官審理仇栩欣襲警一案,斥警員「大話冚大話」,因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更對警員使用不恰當武力表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