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反對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但律政司隨後就當中11人的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在3月中開庭處理後,決定撤銷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及區議員張可森的保釋,杜官今日(9日)頒判詞解釋,指郭家麒曾要求美國制裁香港,不相信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杜官指,雖然郭家麒服務社區經年,亦接受並尊重其立法會工作貢獻社會,但因控方陳詞指其於初選論壇中表明將用盡全力達成初選目的並勝選,又聯署去信美國國會要求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因警暴違反人權請求美國政府制裁,其強大政治聯繫和過去長期活躍於社運,總裁判官蘇惠德提出的保釋條件都不足以構成充份理由相信其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故亦撤銷其保釋。
至於張可森,杜官認為考慮過控方陳詞後,提到其起草「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多次重申「攬炒」,選舉刊物中提到「制裁中共呢個綁匪唔好留手⋯⋯只要本土派喺民間選舉得票率夠高⋯⋯作為民意代表向各國傳遞香港人嘅抗爭意志」,又言「淪陷的香港,需要的是反抗⋯⋯我將不惜一切代價,帶領香港重光」,可見其主張「攬炒」,意志堅定,故不具備充份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遂批准律政司覆核申請,撤銷其保釋。
另外,杜官考慮過南區區議員彭卓棋的大灣區商業計劃顯示其並不反中;民協區議員何啟明從未主張「攬炒」,不會濫用權力否決所有議案,證據中亦不能顯示其主動請求制裁;西貢區區議員柯耀林相對他人溫和,擔任區議員時的社區服務呈現良好品格,又已退出所有政治活動,故批准3人保釋。
除張可森、郭家麒外,經律政司覆核後被撤銷保釋申請的,還有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及元朗區議員伍健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