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李家超在官方網頁發表文章指,過去一年香港出現越來越突顯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香港的安全亮起警號,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審議有關建立香港國家安全法制草案,認為有利香港建立一個安全和穩定的城市,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確保香港長遠繁榮穩定。
他又指,去年至今已有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及危險品的案件,檢獲的炸藥種類亦是外國恐襲常用,襲擊方法亦與外國恐襲手法相似,顯示本土恐怖主義正在滋生。他指,正密切審視情況,不排除會提升恐襲威脅級別,警方很可能封鎖高風險地點、作高姿態巡邏、在公眾地方作安全檢查,巿民須配合行動,以保障自身及社會安全。
律政司長鄭若驊亦發表網誌指出,人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根據憲法有權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成立,以及《基本法》都是人大根據憲法設立,而「國安法」亦是根據憲法所訂明,人大可以規定、決定特區內實行的制度,以及監督憲法實施。
鄭若驊批評,質疑人大常委會不能為本港就國家安全進行立法的説法毫無根據。她表示,國家安全並非本港的自治範圍,盲目詆毀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絕不理性,由於特區政府無法完成國家安全立法的工作,在國家層面進行工作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