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訂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現時在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中央其實等了23年,直到香港有人表明一定擋住第23條立法,中央才不得不出手。
譚惠珠在一個電台節目發表的《香港家書》表示,當年她參與起草基本法第23條,責成香港「自行立法」,是破天荒的創舉,因全世界都不容許地方政府為國家安全立法,可見國家對香港充滿信任,但此刻香港已經成了威脅自己及國家安全的地方,成了外力干預中國內政的切入點。
譚惠珠指出,訂立港區國安法事在必行,在短期內亦會有爭議,但今日的中國,在國際社會上,無論是在經濟、環保、衛生醫療合作,聯合國的維和工作等,都處處顯示是個有能力及承擔的國家,能立於不敗之地。
譚惠珠引述1987年鄧小平的講話指出,香港回歸後不要以為中央一切不管就是萬事大吉,可能有外力干預,亦會有香港自己內力破壞,到時中央就不能不管。譚惠珠指出,現今香港根本沒有能力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中央就必須在國家層面立港區國家安全法及執行機制。
她又說,當疫情過後以及港區國安法訂立後,香港仍然是充滿發展前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