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鄭若驊指國安控罪絕不含糊 反駁延誤審訊指控

今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律政司長鄭若驊發表網誌,反駁近期有人針對本港司法制度作無理批評,強調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控罪絕不含糊。她又回應審訊延誤的批評,強調提訊所需時間受多項因素影響,所有辯方申請都要按程序處理。

鄭若驊在網誌發文,反駁近期有人針對本港司法制度作無理批評。
鄭若驊在網誌發文,反駁近期有人針對本港司法制度作無理批評。

鄭若驊在網誌舉例指唐英傑案中,高等法院解釋「煽動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的罪行元素,被告亦可就認為欠妥善的控罪投訴。她又澄清並非所有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都被拒保釋,舉例指民主派初選案有被告保釋獲批。

鄭若驊又回應審訊延誤的批評,強調提訊所需時間受多項因素影響,所有辯方申請都要按程序處理。如果被告無視實際案情,而決定提出所有程序性申請,就不能同時投訴審訊有延誤,指批評是站不住腳。

鄭若驊說,在本港的刑事司法制度中,被告可通過不同的渠道就某項控罪,要求提供更詳盡清楚的詳情,亦可就有欠妥善的控罪作出投訴,法庭會就所有程序問題作出適當考慮及公平裁決。

在保釋方面,鄭若驊說,坊間流傳錯誤資訊,誤以為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因為《香港國安法》而全數被拒保釋,但事實正正相反,在法院充分考慮《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本地法律訂明的要求後,有部分涉初選案的被告已獲准保釋。

鄭若驊強調,審批保釋和其他法庭命令的法律原則和程序,均在法例中清楚列明,由法庭適當地遵循。被告人有權在提出程序上的申請時行使他們的權利,即使法律程序或會因此延長,但屬於尊重和保障被告人行使權利所須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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