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勢力】加拿大提醒國民 在港被扣留時只交代加籍身份

中國的《國籍法》不容許中國公民持有雙重國籍,惟一直未有在港執行。早前有建議提出要在港嚴格執行《國籍法》,禁止港人持雙重國籍。加拿大外交部近日提醒於海外同時持有中國籍的國民,如在港被執法部門扣留或問話,應只交代自己的加拿大國民身份,以便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及保護。

加拿大外交部提醒海外持中國籍國民,如在港被執法部門扣留或問話,應只交代加拿大國民身份,以便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及保護。
加拿大外交部提醒海外持中國籍國民,如在港被執法部門扣留或問話,應只交代加拿大國民身份,以便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及保護。

加拿大當局關注到30萬名居港加籍公民權利,加國外交部發言人沙特朗透過電郵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出,中國於1980年訂立的《國籍法》並不承認雙重國籍,而中方開始更廣泛及嚴格地執行《國籍法》。在現行中國的《國籍法》下,香港在法律上並不承認雙重國籍,故提醒加拿大國民如在港被執法部門扣留或者問話,應只交代自己的加拿大國民身份,並提醒所有加拿大國民,如想在海外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任何時候都應表明自己的加拿大人身份。

沙特朗又指,加拿大已向港府表達關注,會繼續尋求更多持雙重國籍人士待遇改變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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