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治港】王振民指香港選舉制度從來是國家事務 田飛龍提出大改立會選舉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稱「愛國者治港」關鍵包括完善選舉制度,「必須在中央的主導下進行」。官媒昨日(25日)刊登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聯辦前法律部長王振民的撰文,指香港政治制度包括選舉制度從來是國家事務、中央事權,不屬於高度自治的範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則提出具體的選舉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將立法會5個地區直選拆細,並重點檢討比例代表制等。

王振民指,香港政治制度包括選舉制度從來不是香港高度自治範圍。(中新社)
王振民指,香港政治制度包括選舉制度從來不是香港高度自治範圍。(中新社)

王振民在《人民日報》的撰文中提到,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決定特區選舉制度的權力,歷來屬於中央。修改制度首先是中央的憲制權力和責任,然後才是香港以何種方式和程度參與的問題。由香港自行決定選舉制度與「一國兩制」憲制秩序不符。

他續指,中央有兩種方式行使權力,第一種方式是中央授權特區通過「五步曲」推動選舉制度的改革完善,即授權特區啟動、中央指導和行使決定權,第二種方式是中央可直接行使權力,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無論回歸前後,這項權力一直獨立存在並行使,不受「五部曲」影響。

王振民表示,在「五部曲」走不通的情況下,香港選舉制度又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唯一選擇就是由中央直接動用憲制權力,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這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中央行使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權,不意味不聽取香港的意見,無論特區政府或社會各界都有機會參與,有關空間很大。改革完善選舉制度並非削弱民主,香港各方面要有信心。

田飛龍:比例代表制令立法會被帶偏

田飛龍提出要重點檢討比例代表制。(中新社)
田飛龍提出要重點檢討比例代表制。(中新社)

而田飛龍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提出建議選舉方案,包括將立法會5個地方選區拆細。功能組別方面,田針對所謂「黃化」的界別,「例如教育界、法律界要一分為二、三,或者是內部個人和團體(選民)作平衡或轉換,同時不管如何重新劃分在候選人提名參選時,都要接受以『愛國者治港』為標準的新的審查、規則審查」。

田飛龍表示,現時立法會5大選區不能反映人口變化,應劃得更細,以引入競爭。他批評比例代表制缺陷在小黨易左右政局、選舉碎片化,「令立法會容易被帶走、帶偏」,應重點檢討比例代表制,而劃區應劃得更細。他又形容目前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實際等同直選,可考慮轉為功能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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