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鄧炳強:修改傳媒代表定義更便利記者及前線警員

鄧炳強接受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訪問。(影片截圖)
鄧炳強接受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訪問。(影片截圖)
鄧炳強表示,修改定義會更便利記者,亦便利了前線警員如何識別及現場如何處理。(影片截圖)
鄧炳強表示,修改定義會更便利記者,亦便利了前線警員如何識別及現場如何處理。(影片截圖)

警方日前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引起熱議。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接受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訪問時表示,修改定義會更便利記者,亦便利了前線警員如何識別及現場如何處理。

鄧炳強與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談,表示在過去一年,警方在現場見到記者的生態跟以往好不同,以往記者都好合作好自律,會做正常的採訪,「所謂正常採訪,有三個好簡單的要素,第一,你是採訪的人士,而不是參與活動的人士,第二,不會刻意阻礙警方工作,第三是不會攻擊警方,構成危險。」

鄧炳強指在過去一年在現見到好多穿黃背心的疑似記者人士,作出了違反剛才的三個行為,包括他們自己本身在遊行,甚至有些有參與暴亂,亦有刻意阻礙警方工作,包括想拘捕時阻擋警員,令疑犯逃脫甚至搶犯,亦有人扔雜物。他強調「我們非常注重及尊重新聞自由,但先要條件是不能影響我們執法。」他亦同意記協所說任何人都是公民記者的說法,任何人都有權力拍下他們想拍攝的事,但問題是現時不確定這些行為是否會對警員構成危險。

他說,所以最近大家都可以看到,警方在現場會拉起一條橙帶,為的就是針對這些黃背心的疑似記者,讓採訪的人在外面,鄧炳強坦言這樣會對一些真正從事採訪活動的記者,確實是有些不便。

鄧炳強透露,為了可以便利到記者再貼近一點做採訪,在810日的行動中,嘗試有一個先導計劃,讓部分記者入場。事後很多人有不同意見,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他對此表示認同,所以他認為應該要有一個具透明度以及客觀的標準,讓記者知道誰可以入,因此他認為最合理是用政府新聞處的標準最好,只要登記了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都是相信不會對警員造成危險或阻礙,所以他認為修改「傳媒代表」的定義不但更便利記者,亦便利了前線警員如何識別及現場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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