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容許投資住宅物業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表示,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日起,容許投資住宅物業,該物業成交價須為5,000萬元或以上,投資於房地產獲計算入投資總額上限為1,000萬元。

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容許投資住宅物業。(網上圖片)
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容許投資住宅物業。(網上圖片)

另外,明年3月1日起,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可計入合資格投資金額內;及擴大稅務寬減適用範圍 。政府同時將擴大稅務寬減適用範圍,並將諮詢業界,增加基金及單一家族辦公室享有稅務寬減的合資格交易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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