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林定國稱仍有人刻意誤解港區國安法 須加強法治教育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港區國安法對人權有保障,但外界甚至本港內部都有不全面,甚至故意的錯誤理解,有必要展開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等,協助推廣法治,明年稍後會推展「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不過對「領袖」人選則未有定案。他又指本港即將舉行的「法律周」,將邀請大約20多名國際法律組織領袖和東南亞國家政府高級官員親身來港出席。

林定國(右)表示,港區國安法對人權有保障,但外界甚至本港內部都有不全面,甚至故意的錯誤理解。
林定國(右)表示,港區國安法對人權有保障,但外界甚至本港內部都有不全面,甚至故意的錯誤理解。
林定國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最慘痛的教訓是原來很多市民的守法意識不充分,亦對本港法律制度不了解。
林定國指,2019年反修例事件,最慘痛的教訓是原來很多市民的守法意識不充分,亦對本港法律制度不了解。

林定國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2019年反修例事件,最慘痛的教訓是原來很多市民的守法意識不充分,亦對本港法律制度不了解,在案件審訊過程中見到很多人都十分不開心,事件亦反映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講好香港故事」是要講真實的故事,並非要「洗腦」、塗脂抹粉和講虛假事情,而是要透過深入淺出的方法解釋真實的法律條文。

他說,《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對於人權和自由,有白紙黑字的保障,亦有忠實履行相關法律,但很多人並沒有耐心和認真看清楚法律條文,只是「憑感覺」去理解,這並不理想,因此特區政府需要用淺白和「入屋」、「不趕客」的方法,去吸引市民理解相關法律條文,有了理解之後,相信絕大部份理性的人都會感到安心。

林定國又表示,正研究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將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類似條例,確保法例「管用」、能達至目的,現階段不會就研究工作定下死線,強調會在適合的時間立法。他指出二十三條立法屬於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在國際形勢複雜下,這條關鍵的法例要做得好,不希望朝令夕改,當局會盡量確保條例能應對未來可見的挑戰。

林定國又說,國家「十四五」規劃和粵港澳大灣區規劃之中,香港的其中一個定位是要成為亞太區的國際法律服務和爭議解決中心,香港的獨特優勢是擁有聲譽很良好的普通法制度,國家亦爭取將「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設立於香港,反映國家對香港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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