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決定延後立法會選舉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本周六舉行會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期望,會議可以討論香港延後立法會選舉所衍生的問題。當中或會包括早前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現任議員,是否可以繼續留任做議員一年。
譚耀宗表示,特區政府想法是參選資格被DQ,與現屆議員延任一年這兩個問題應分開處理,但是否與人大常委會的意見一致,仍有待常委會商討。他承認,處理無法入閘議員在「真空期」的身分問題有「尷尬位」,相信人大常委會將全面考慮,如果有關的決定與特區政府的想法不同,相信大家亦會尊重。
譚耀宗又指,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就可以有較多時間檢討有關選舉的安排,他建議改善選舉機制,例如接受電子方式投票,或考慮在大灣區等主要城市設票站等安排。他認為,移居大灣區的港人,經常兩地來往,與本港關係密切,不應被剝奪投票權利。他又認為可考慮是否要改動選民定義中,對選民需通常居住在本港的要求;同時也可以重新考慮設立關愛隊的建議,他強調有關建議並非向選管會施壓,亦非為了建制派選情。
譚耀宗又說,特區政府在未來一年,向立法會提出的議案應先考慮民生問題,相信難以處理如基本法23條立法等問題。
另一方面,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網誌撰文表示,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早前對部分參選人提名無效的決定,他又列舉5種情況,指參選人不可能履行議員職責,包括支持港獨、民主自決;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原則上反對港區國安法;表明意圖在確保立法會佔多數後,無差別否決立法建議及預算案;以及拒絕承認中國對特區行使主權。
張建宗稱,涉及這些情況的參選人,均不可能真誠擁護基本法,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