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社會局面或會影響11月24日的進行投票的區議會選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政府全力籌備區議會選舉,並會爭取選舉按法例順利舉行,並已按《區議會條例》中的條款,設立危機預案應對。
聶指出,若選舉有違法暴力事件,危害公共安全事致故令選民不能投票,又或者不能在之前有競選活動,政府可宣布押後選舉。根據現行條例,投票若需押後,新選舉日期必須在原本投票日的14日之內,而政府已預定12月1日為「後備投票日」,但若不能在12月8日前舉行的話,目前法例不能再押後。
聶續指,到時政府便需要透過修改《區議會條例》,用法案形式經立法會三讀通過,才能進一步押後;即若選舉日期在明年1月1日後,即新一屆區議會任期開始後,區議會將出現「真空期」。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表示,區議會選舉提名期今日開始,並無因為示威而停止,她熱熾希望在公平公開公正順利環境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