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區諾軒涉大聲公兩度襲警罪成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78日凌晨,在旺角警民衝突期間,被指用大聲公推一名警長的長盾,及用大聲公與一名警司對話時聲浪太大,令警司聽力受損。區諾軒因而被控兩項襲警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6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案件稍後裁決

控罪指,區諾軒於201978日約凌晨零時30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先後用大聲公推撞執行職務的警長關志豪的長盾,以警司高振邦的右邊耳邊大聲叫囂,令他感到不適

控方指區當時猛力敲打警員盾牌,又用「大聲公」在警司耳邊大嗌等同毆打。辯方則指無證據顯示警司失聽力,與被告手持的「大聲公」有關。

本案於今年1月開審,227日裁決,但法庭因新肺炎疫情而停擺,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今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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