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西灣河水警總部見傳媒,主動回應坊間對昨日警方拘捕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等人的指控。對於有指警方改寫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的歷史,將「無差別襲擊」改為黑衣人、白衣人勢力「旗鼓相當」,鄧炳強強調,警方的拘捕行動完全是基於事實陳述和證據,大家毋須聚焦於一些不必要的評論。他續指,林卓廷作為7.21事件的報案人,不代表可以免責,犯了法也一樣要拘捕。
對於昨日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指,警方於7.21事件中接報到場用了18分鐘,鄧炳強解釋,18分鐘是由元朗警區快速應變部隊接報後到場的時間,如果計警方接到報案後到場的時間,實際是30多分鐘,這一點從來無變。他承認,警方用30多分鐘才到場處理事件是不理想,與市民期望有落差,警方正在檢討日後如何加快應對。
對於有人指控警方改寫歷史,將元朗7.21白衣人「無差別襲擊」改為兩邊勢力「旗鼓相當」,他重申警方無意改寫歷史,指「歷史自有公論」,事實就是事實,不必有太多評論,而過去10多個月以來,很多人抹黑警隊,指控警方性侵、打死人等,但隨着很多調查、報道、審訊和現場錄影片段流出,已將謊言一一戳破。而7.21事件,是有人故意抹黑警黑勾結,屬無理指控。他批評,有人想打擊警方執法能力,讓犯罪份子可以脫身,強調這些企圖不會成功。
而對於林卓廷作為7.21事件的報案人,但被警方拘捕,有人質疑警方將林「原告變被告」,鄧炳強回應指,「一個報了案的犯了法,也要拘捕的,報案不是免責條款」,他強調,拘捕行動都是針對事實和證據。
他又承認,昨日警方引用傳媒影片和相片去講述7.21事件,未有事先通知相關媒體,他解釋是因為事出倉卒,指日後如果採用傳媒資料,會事先告知,又希望傳媒基於公眾利益和知情權,不要太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