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黎智英李卓人等10人涉前年10.1非法集結今應訊

上周因8‧18及8‧31兩案被判入獄的黎智英、李卓人和「長毛」梁國雄等人,今日將就另一宗類似案件,即2019年10‧1非法集結案上庭應訊。

黎智英等人在2019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同案尚有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陳皓桓、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共10人。其中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都已在上周五因同類的8‧18和8‧31案被判入,何俊仁和楊森則獲判緩刑。本案早前已排期在今年5月1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今日進行審前覆核之程序,不公開予公眾人士旁聽。

除了此案黎智英目前仍有一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未審理,而他亦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將於今年6月15日再提訊。而他被指涉及壹傳媒大樓所在地段租契條款的欺詐案件,則會於5月6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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