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12港人案今深圳審畢 檢察院指將擇期宣判

12港人偷渡案中的其中10人,今午(28日)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開審,檢察院傍晚發出通報,指聽取了檢察機關意見和各被告人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後,案件將擇期宣判。今日的審訊亦有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公開審理。

檢察院今早守衞深嚴,對出行人路架起水馬。(RTHK)
檢察院今早守衞深嚴,對出行人路架起水馬。(RTHK)
今日12港人案審畢,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李宇軒。
今日12港人案審畢,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李宇軒。

據了解,檢察院外圍今早守衞森嚴,對出的行人路圍起2米高的水馬。至今午約1時半,有數名外國領事館代表,包括美、英、加拿大、葡萄牙、澳洲及荷蘭的代表抵達檢察院門口外,希望應12港人家屬昨日(27日)發布的公開信的呼籲入內聽審,但直至原訂2時半的開審時間,他們仍未獲准進入法院。

12名港人在今年8月底涉嫌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後一直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早前公布,會於今日對10名被告作出起訴,包括鄧棨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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