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5男涉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罪成囚7周至7個月 1人為武術運動員聞判啜泣

201969反修例遊行後,大批示威者聚集在立法會示威區與警方對峙,其中13名男子事後被控非法集結或阻差辦公等罪,8人認罪5人則否認控罪受審東區裁判法院今日(10日)裁定5人全部罪成,各入獄7星期至7個月。其中1人為武術運動員,將因案底而終止運動員生涯,他聽畢判詞後啜泣。

案中5人涉於2019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期間,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資料圖片)
案中5人涉於2019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期間,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資料圖片)
鄺淯銘本為武術運動員,曾代表香港赴外國出賽獲獎。(中新社)
鄺淯銘本為武術運動員,曾代表香港赴外國出賽獲獎。(中新社)

5名被告為溫鎮豪(31歲,網絡維修員)、王洛鈞(23歲,餐飲業從業員)、鄺淯銘(23歲,武術運動員)、曾泳祥(31歲,護理系學生)及廖德輝(43歲,文員)。溫鎮豪被控一項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其餘4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辯方求情時透露,鄺淯銘在10歲之齡,已在青少年武術錦標賽中奪冠,16歲時成為全職武術運動員。他的教練認為,他有能力在世界性賽事為港爭光。他因本案被捕時,正在機場準備到韓國參賽,獲得擔保後,在身心俱疲下馬上前往韓國,最終仍奪得銅牌。惟他因本案而留有案底後,其全職運動員生涯被逼終止,對他而言已是種懲罰,希望法庭量刑時多加考慮。鄺聞言不禁輕聲啜泣。

其餘被告求情時則提到,各人品格良好,並非暴力的人,犯案時沒有預謀等。其中,曾泳祥本來今年將從護理系畢業,但現在事與願違,不能準時畢業。裁判官鄧少官終裁定鎮豪的阻差辦公罪成,判監7星期,其餘4人則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鄺過往的背景及其努力將付諸東流,給予他2個月刑期扣減,其餘涉及非法集結的被告則減刑1個月

溫鎮豪涉於反修例遊行期間,趁一名督察制服一名向防線投擲水樽的白衣男時,衝前捉住督察的右上臂,令白衣男得以逃走,明顯是蓄意阻撓警方執勤,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另外4人在事發時各自推動鐵馬、與他人合力將鐵馬堆成路障、招手示意其他人上前、走向鐵馬方向等,有影片拍攝到他們的正面,裁定片中人士就是4名被告,並干犯了非法集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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