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先後提出「明日大嶼」填海計劃,以及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以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公布,預計今年第4季可提出「明日大嶼」初步方案,並正爭取進一步提前原在2027年才展開的首階段填海工程,以及首批居民需於2034年才入伙的時間表。政府亦會進行財務評估,探討不同模式及融資方案,包括考慮是否採用發債或公私營合作等模式推動發展。發展局正檢視與土地發展相關法例,以精簡程序,並計劃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陳茂波亦表示,北部都會區會提供大量可作創科用途的土地,支持本港創科發展。洪水橋/厦村亦可發展為新界北現代服務業中心,至於包括新田科技城、羅湖/文錦渡綜合發展樞紐、馬草壟,以及流浮山、尖鼻咀、白泥一帶的發展範圍,政府正爭取在2至3年內,為這4個土地開拓項目制訂發展方案,並會加緊落實新發展區工程,確保房屋項目如期落成。
在財務安排方面,政府會從「未來基金」累積收益中預留1000億元,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成立專款,以加快推動北部都會區內土地、房屋和交通基建項目進程。
陳茂波又指,本屆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策略,積極加快造地建屋步伐,5年來提供了穩定的私營房屋土地,涉及約8.6萬個單位。2021/22年度的用地整體供應,估計可興建約2萬個單位,比目標高出約7000個單位。在2022/23年度賣地計劃,共有13幅住宅用地及4幅商業用地,預計分別可興建約8000個住宅單位,以及提供約30萬平方米商業樓面面積。賣地計劃的住宅用地,加上鐵路物業發展、私人發展和重建及市區重建局項目,預計全年的潛在土地供應可興建約1.8萬個單位。
在短、中期的私營房屋土地,政府會在未來5年準備好約103公頃土地,通過賣地或鐵路物業招標,為市場提供可興建逾5.7萬個單位的土地,當中近4成土地供應來自新發展區或新市鎮擴展區,另外4成來自其他地區的政府賣地項目,其餘則來自已進入設計階段的鐵路物業發展項目。
陳茂波稱,發展局正全力檢視與土地發展相關的法例,以精簡發展流程及法定程序,縮短造地時間,並計劃於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望社會各界支持,讓各項填海工程、新發展區,以及公私營房屋項目得以早日落成。
對於大型新發展區項目推展令區內不少棕地作業受到影響,政府已委託顧問公司作投資意向調查,初步傾向在洪水橋及元朗物色地點,發展以物流及汽車維修行業為主幹、兼容其他合適用途及受收地影響的棕地業務經營者的多層工厦。發展局會於2023年公開招標出售第一幅相關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