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陸委會證實已就台灣殺人案與香港特區政府接觸,但明言會「持保留態度」,又批評香港長期漠視台灣訴求,令疑犯未能受到法律制裁。陸委會又指,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有違人權之疑,認為毋須修例亦可以把疑犯引渡到台灣。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4月30日)表示,已有條件與台灣當局磋商移交殺人疑犯陳同佳。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證實,已接獲港府書面和電話表達希望與台灣溝通。惟他表示,「港方長期漠視我方訴求,是造成相關嫌犯迄今仍無法得到應有法律制裁。對於港方現階段在有條件下要求與我方會面溝通,我方持保留態度。」
邱垂正續指,留意到日前有數以萬計香港市民遊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指修例有違人權之疑,亦可能影響在港台灣人的權益,認為不必修法亦能合作處理個案。他又表示:「香港是獨立司法的管轄區,事實上就個案的問題,如果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台灣),我們都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陸委會再次呼籲,台港雙方在平等、互惠、尊嚴原則下,建立制度化司法互助機制,從根本解決問題。
香港保安局則指,台灣殺人案是一宗十分嚴重的刑事案,局方是以務實及尊重的態度,認真地回應台方的要求,會繼續盡最大努力,與台方商討如何提供台方所需的協助,以彰顯公義,而台方也已發出了通緝書及向港方發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