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議員】譚惠珠反駁大律師公會批評 指外國制裁中港官員才不符程序公義

譚惠珠認為,15名非建制派議員無必要請辭。
譚惠珠認為,15名非建制派議員無必要請辭。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反駁大律師公會日前批評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令立法會4名反對派議員被取消資格是違反程序公義。譚惠珠認為議員邀請外國制裁香港的行為及言論都是公開的,反指外國制裁內地和本港官員,才是沒有程序公義。

譚惠珠說:「我們有12名官員被美國制裁,對這12個官員沒有程序公義,完全沒有警告,即使有家人在美國也不能探望。我清楚地表示,這事在憲制上,每一步該要做的程序都已做過了。」

她又指出,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所作的決定,為現時4個可即時取消議員資格的場景,提供較具體的法律基礎,亦加強《基本法》104條解釋內有關「依法認定」的重要性。

對於人大常委會今次的決定為違反誓言定下指標,會否影響區議員和公職人員,譚惠珠說,今次的決定內容會影響公職人員,為日後的做法提供法律基礎,希望特區政府將來立法,能將違誓和違反效忠等要求的處理制度化。

至於有15名非建制派議員總辭,譚惠珠認為,不了解他們的辭職理由,不能評估他們再參選的機會,又認為今次的決定只涉及4人,在法律和邏輯上,其餘15人不用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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