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及解放軍駐港部隊簽署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備忘錄,今日(29 日)起正式移交駐港解放軍,劃為軍事禁區。駐軍進一步採納特區政府建議,除面向維港的一面外,軍用碼頭其餘三面採用活動欄柵,可以打開供市民通行。
簽署儀式在政府總部演講廳舉行,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國安署署長鄭雁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等都有出席儀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解放軍駐港部隊司令員陳道祥,簽署《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備忘錄》並交換文本。林鄭月娥指特區政府移交碼頭後,已經全面履行相關責任,形容是歷史性的一刻,彰顯中央和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關係,具有重要的憲制意義。
解放軍駐港部隊新聞發言人表示,碼頭是供軍艦停靠及開展軍事活動的重要設施,對駐軍履行防務職責具有重要意義,將會嚴格依照《基本法》、《駐軍法》及相關香港法律要求,使用管理碼頭。
發言人又指,考慮到碼頭緊鄰維港南岸海濱長廊,為方便市民,在防務安排允許的條件下,將會開放碼頭部份區域供市民通行,會在完成必要的準備工作後,正式啟用碼頭,並適時公布在碼頭開放的具體安排和管理規則;又提醒市民在使用碼頭時,要尊重碼頭作為軍事用地的性質和駐軍管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