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裁判官錢禮、羅德泉及徐綺薇 下月起對調崗位

據《星島日報》報道,司法機構於今年31日起,將3位主任裁判官錢禮羅德泉及徐綺薇對調不同的裁判法院錢禮將由東區法院調觀塘裁判法院,東區裁判法院由原本駐守西九龍裁判法院的羅德泉接替,徐綺薇就由觀塘裁判法院調往西九龍裁判法院。

主任裁判官錢禮由東區法院調到觀塘法院。
主任裁判官錢禮由東區法院調到觀塘法院。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由西九龍法院調到東區法院。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由西九龍法院調到東區法院。
徐綺薇就由觀塘法院調往西九龍法院。
徐綺薇就由觀塘法院調往西九龍法院。

1957年在印度出生的錢禮,現年63歲,她198081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其後於1998年在澳門東亞大學取得中國法律文憑。1982年及1985年分別在香港和英國獲大律師資格,之後私人執業,至1990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她將於31日起調往觀塘法院。

錢官過去多年來一直在港島區唯一的東區裁判院工作,於2013年晉升為主任裁判官。錢官跟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家族相熟,曾在處理包致金姪女襲警案時表明自己不便處理該案。

錢官過往在處理涉及反修例示威案中,都批准案中被告擔保外出,備受爭議。當中包括於前71涉闖入立法會的28歲范俊文,被控暴動罪後缺席聆訊,要法庭頒下拘捕令,日前終被警察拘捕,並於去年121日押解往東區法院應訊。錢卻批准范俊文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元保釋外出。

1958年在香港出生的主任裁判官羅德泉,1984年在英國 Ealing College of Higher Education取得法學士學位。1986年通過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的大律師公會期終試1986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林肯律師學院)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1990年在澳洲首都領地獲大律師及事務律師資格1987年至1995年期間私人執業1995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2013年晉升為主任裁判官。他31日起調往東區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於1972年在香港出生,她1995年在英國加的夫威爾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翌年完成英國倫敦BPP法律學院大律師公會期終試課程1996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中殿律師學院)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7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8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去年6月剛升任為主任裁判官。

主任裁判官專責處理所屬的裁判法院第一庭的所有新舊案件,職責包括決定案中被告能否保釋外出,亦是負責把不認罪案件分配給同一法院那一位指定的裁判官審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