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提高居民赴港澳購物免稅額至1.2萬元人民幣  7月1日起多個口岸實施

內地提高居民赴港澳購物免稅額至1.2萬元人民幣。 
內地提高居民赴港澳購物免稅額至1.2萬元人民幣。 

國家商務部公布,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在《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機制下經過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相關內容納入《CEPA貨物貿易協議》。現時由港澳入境居民攜帶行李物品的免稅額度5千元人民幣將提高至1.2萬元人民幣,同時保留在入境口岸免稅店額外購買人民幣3000元免稅商品的政策,額度合計為1.5萬元人民幣。

新措施將於7月1日起率先適用於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陸路口岸,8月1日起在所有口岸實施。在新安排下,估算每年能為香港帶來額外約88億至176億港元購物消費額,經濟增加值約27億至54億港元。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熱烈歡迎並衷心感謝中央政府積極回應特區政府的建議。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中央推出多項有助促進香港經濟的措施,今次在CEPA框架下提高內地居民旅客相關免稅額度,突顯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經濟發展的支持,可提升內地居民旅客在港購物的體驗,讓他們在購物時享有更大的自由度,有利於香港吸引更多旅客來港,亦可促進本港的零售市道。

政府表示,會展開宣傳及通知內地旅客以及相關業界新政策安排。另外,旅發局亦將在7月11日推出「香港‧樂在當夏」全新夏季宣傳項目,送出涵蓋交通觀光、美食及消費優惠的50萬份禮遇,總值超過1億港元,並全力支持城中不同的大型消費推廣活動。

國家商務部有關詳細公告如下:

一、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18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000元以內(含12000元)(人民幣,下同)的予以免稅放行。同時,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000元以內(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二、從澳門經「一線」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時,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按現行規定執行;從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二線」進入內地時,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按照本公告第一條執行。

三、除上述涉及行李物品免稅額度的調整外,對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有關規定,以及其他現有規定維持不變。

四、上述有關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口岸實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橫琴「一線」口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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