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13日)就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進行諮詢,列明公務員須恪守的12個基本信念,當中保留「政治中立」要求,同時新增要求公務員「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等字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隨着香港由治及興,市民對公務員要求提高,更新守則有兩個目標,首先要讓公務員了解憲制秩序下公務員角色,及為公務員團隊訂立清晰信念,為他們決策行為提供指南。
《守則》諮詢稿提到,公務員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履行公職時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聯繫或政治信念所影響;即使是政黨成員,當執行政策或處理公務時,仍須保持中立,任何時候都不得以行政權力偏袒某一政黨,「公務員不得以公職身分參與黨派的政治活動」。
諮詢稿又提到,公務員絕不能因為自己政見而選擇性拒絕、拖延或消極地執行個人未必認同的政府政策,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致使他人對政府採取不信任或敵視的態度。但當中強調,在工作上不偏袒任何政黨,但不代表公務員漠視當前的政治形勢,否則會有失職之嫌。
原版《公務員守則》已列有「盡忠職守」,但更新版《守則》新增的詳細操守準則中,要求公務員不可以公務員的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和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包括在網上及社交媒體的方式。守則解釋指公務員必須認清自己身份行政機關的一分子,絕不應令市民質疑香港特區政府;但政府內部討論時,應敢於提出不同意見。
至於績效問責,諮詢稿提到公務員表現如未達標準,不但會在工作表現評核報告中反映,其晉升、職位調派和增薪安排也會受影響。
楊何蓓茵表示,社會上過去批評指,2019年時有公務員認為「政治中立」等於不用支持在任政府,「這的確是曲解」,但指現時大部分公務員都有好好遵守《守則》,是次修訂是因應社會需要和市民對公務員的期望,並不是看到公務員有不妥的地方。她又稱,當局不會主動要求公務員交出私人通訊交流作核實及調查,但若有相關投訴或發現有公務員違反守則,當局就會採取行動。
當局稍後會就《守則》諮詢其他職方代表及立法會,公務員可以在明年1月19日前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