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批准扣押黎智英嘅案件上訴。律政司上訴嘅理由同我之前講嘅大同小異,即是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冇依據刑事程序條例9d2、同埋亦都冇嚴格遵守國安法第42 條。主控官特別明確指出,國家安全的嚴重性比起殺人嘅終身監禁的判罪不遑多讓。既然謀殺唔可以保釋,違反國安法更加唔可以保釋,呢個係好清晰嘅概念。但係馬道立嘅判詞好特別,佢唔係即時覺得個上訴係得直,只係話個上訴係有合理嘅爭辯空間,然後再將案件押後到二月先再正式審訊。有人問佢關於李運騰法官係咪犯咗錯,佢答案亦都只係一樣話有合理嘅爭辯空間,又話案件牽涉到廣泛嘅關注所以有理由批准上訴,完全逃避直接作答。
馬道立將案件押至明年2月才正式審訊,大家唔覺得有咩特別呢?其實就係馬道立將會在一月卸任,之後就由下手去接捧。佢呢一招乾坤大挪移,既唔會得罪外國免受制裁,又唔會得罪中央。係一個非常高明巧妙可以置身事外的做法。因為如果下一任張舉能嘅判決係話律政司嘅上訴係嬴,即係話李運騰係錯誤嘅話,即是將來所有犯國安法的被告就不容易批准保釋。咁樣呢就好明顯會引起外國勢力嘅不滿甚至制裁。如果張舉能判律政司輸,則可引起司法災難被中央責難 。馬道立不愧老江湖, 一招金蟾脫売做出佢個人完美結局,可以全身而退,佩服佩服。另外,唔知佢老婆被提名升任終審法院法官一事有冇下文,大家的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