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小學洩試題案 律政司終極敗訴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女教師洩露小一入學試題案,4人早前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日(4日)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一方終極敗訴,並對4名教師維持無罪判決。此案罪名成爭議點,有關判決將影響日後同類案件檢控工作,當中包括偷拍裙底等案件。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洩試題案,涉案女教師罪名不成立。(互聯網)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洩試題案,涉案女教師罪名不成立。(互聯網)

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於2014年,涉嫌用手機拍下小一入學面試試題,並傳送給另一學校教師,4人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但在2016年及去年在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都獲判勝訴。律政司不服裁決,去年向高等法院要求覆核,但法官指「取用電腦」與「使用電腦」不同,認為控罪不足以裁4人罪成。

涉案4名答辯人為協和女教師鄭嘉儀、曾詠珊、黃佩雯,以及任教另一小學的余玲菊,沒有到法庭聽取裁決。終院於判詞摘要中指出,本上訴的核心問題,在於法例詮釋,即《刑事罪行條例》161(1)(c)條所訂罪行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是否涵蓋任何懷有所需意圖而使用自己的電腦的情況。根據恰當的詮釋,當任何人使用自己的電腦,而不涉及另用另一人的電腦,該行為便不干犯相關控罪,最終5位法官一致駁回律政司上訴。

鄭若驊終極敗訴,將影響日後「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的判決。(中通社)
鄭若驊終極敗訴,將影響日後「不誠實取用電腦」案件的判決。(中通社)

今次裁決亦影響到日後同類案件,律政司早前已經因應此案,押後處理13宗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案件,包括補習導師蕭源涉嫌用電話傳送和接收文憑試保密試題,的士司機偷拍乘客餵哺母乳,將相片上載到社交網站等。律政司暫時尚未回應這些案件會如何處理。

「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成為本案爭議點,這項控罪在 1993年訂立,原意是打擊網上詐騙、非法入侵電腦,引伸至檢控偷拍等行為。本身是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委員的張達明表示,已經完成訂立窺淫罪的諮詢,希望盡快立法、堵塞漏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