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城集團前主席周焯華被控289宗罪 部分罪成判監18年

周焯華於2021年11月27日被澳門司警拘捕。
周焯華於2021年11月27日被澳門司警拘捕。

太陽城集團前主席周焯華(綽號「洗米華」),2021年11月因涉嫌在中國境內開設賭場而被澳門司警拘捕,及後被控涉嫌創立及指揮犯罪集團、清洗黑錢及非法賭博等共289項罪名。案件今天(18日)上午在澳門初級法院判決,法官宣判周焯華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詐騙等合共百多項罪名成立,而其加重清洗黑錢的控罪則不成立,合共被判監18年。

周焯華因黑社會罪被判12年,另涉「賭底面」被控「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合議庭裁定當中126項因刑事追溯時效屆滿而消滅,103項罪成,每項被判1年6個月;而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則每項被判囚5年;3項詐騙罪每項判3年;不法經營賭博罪每項被判2年6個月,162項罪名合共被判18年單一刑罰。至於加重「清洗黑錢罪」,周焯華等被告透過迂迴方式移轉不法利益,由於這項控罪源於電投、網投及「賭底面」活動,刑罰上限均不超過3年,因而不足以入罪。另外,案中其餘多名被告亦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當中被指為不法經營賭博集團「營運部」負責人、案中第5被告張志堅被判監15年,太陽城集團前市場策劃部總監、案中第2被告司徒志豪則被判囚10年。

案件可追溯至2021年,內地浙江溫州檢察院當時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批准逮捕周焯華,澳門司警及後拘捕「洗米華」及同案共11人。澳門檢察院指,警方早於之前一年多,初步掌握周姓嫌犯等人涉嫌不法經營賭博的證據,並對該團伙立案偵查,顯示該團伙涉嫌以澳門為基地,在菲律賓設置了一個非法網絡直播投注平台,透過「直播場景」,吸引內地居民進行巨額網上非法賭博,並利用澳門的公司帳戶,透過地下錢莊,轉移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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