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禁制令 禁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律政司昨天(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頒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包括該歌曲的旋律及歌詞,具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者使《願榮光歸香港》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目前聆訊日期待定,正等候法庭指示。

律政司昨天(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頒令禁止播放《願榮光歸香港》。圖為律政中心。
律政司昨天(6月5日)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頒令禁止播放《願榮光歸香港》。圖為律政中心。
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播放《願榮光歸香港》,目前聆訊日子待定。
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播放《願榮光歸香港》,目前聆訊日子待定。

原告是律政司司長,被告是「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據入稟狀指,原告尋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被告在網上媒體或平台傳播、表演、印刷、出版、出售或展示俗稱《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的歌曲。

原告認為,被告或其代理人不得傳播該歌曲,包括其旋律和歌詞,播放有關歌曲旨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或具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列明的煽動意圖,主張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

此外,律政司要求禁止協助、促使、導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有關行為,或者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他人參與相關行為。

入稟狀並附上32條Youtube影片連結,包括歌曲的純音樂版、其MV及不同語言版本等。原告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被告或任何人發布這些影片,以及禁止任何人改編的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政府發言人表示,有關歌曲自2019年起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因此決定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發言人強調,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呼籲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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