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19日)凌晨短時間內兩次發出新聞稿修正,表明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區設立的機構,而非《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直斥,負責政制的官員對《基本法》理解不足。同屬行會成員的湯家驊亦指,政府新聞稿有多次改動,出現政治觀感不好的印象。
葉劉淑儀坦言,對當局最初發表聲明時大唱反調,兩度修改聲明後終與中聯辦說法一致的事件感到非常詫異,不滿政制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竟犯上如此基本的錯誤。她解釋,兩辦在港的角色於回歸時已經處理,其角色是國家的一部分,獲授權並行使中央職權,而並非第22條所指的中央轄下部門。她又表示,政府早前指中聯辦受到《基本法》規限,是引用當局2007年提交立法會文件的說法,她認為當局應該及早糾正錯誤,但一直無人糾正。
湯家驊亦指,政府新聞稿有多次改動,出現政治觀感不好的印象,予人特區政府和中央對《基本法》解釋有差異的感覺。他說特區政府如在未釐清的情況下出聲明,對整件事、香港局勢和政治環境都無幫助,政府應汲取教訓,日後再有就《基本法》的問題要回應時,可先諮詢憲法專家,特別是內地憲法法律專家的意見。
他表示,不能單靠字面理解《基本法》22條,並且不同意香港發生任何事情中央政府都不能干預,若出現特區政府宣布獨立的極端情況,中央政府不可能不干預。至於中聯辦的職能主要負責聯絡工作,何以有監督的權力,湯家驊認為,早前港澳辦改組後,中聯辦主任亦兼任港澳辦副主任,中聯辦在職能上可能已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