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在電台節目表示,以往區議會有非愛國人士興風作浪,相信重塑區議會職能,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強調任何人只要愛國愛港、有能力,不論黨派及背景都歡迎加入區議會。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則指,重塑區議會是要回復《基本法》列明的「非政權區域諮詢組織」定位。
曾國衞表示,直選、地區委員會選舉及委任工作將在12月中進行,期望可在下年1月與現屆區議會無縫銜接,亦會考慮提供電子化投票等安排。
麥美娟指,改革區議會後會增設履職監察制度,如有3位當區議員及主席,就議員涉及的不當行爲投訴,可要求民青局成立委員會調查,或由區議會一半議員動議調查,委員會成員會有一名非區議員及4位非當區區議員,被調查議員不服可向政務司司長提出上訴,另外政府會就區議會地區工作訂立指標,包括開會次數,有無會見市民,辦事處開放時間等。
就外界批評由民政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麥美娟強調此舉是體現行政主導,同時擔任關愛隊總指揮,可更好協調不同地區諮詢組織及政府部門的運作。 她指重塑區議會是要回復《基本法》列明的「非政權區域諮詢組織」定位,令區議員日後有更多渠道接觸市民,向政府反映市民意見,協助制定政策,以往區議會組成無協同,很難處理跨選區問題,相信現時透過不同渠道產生的區議員可更好合作,像立法會議員一樣,成立聯合辦事處服務市民。
麥美娟指,她22歲大學畢業就擔任委任議員,相信如果當年無委任制度,自己可能未必會參與區議會工作,相信日後有更多渠道讓愛國愛港,熱心地區服務青年參與區議會工作。
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區議會改革的目的是回復《基本法》相關條文的原意和初心,指《基本法》列明,特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意味特區可以設立區域組織,但並非必要,而相關區域組織是非政權性組織,並不享有、亦不能行使政治權力,與立法會截然不同。
林定國又指,《基本法》並無特別規定區域組織的組成辦法,但就列明要由法律規定,因此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方法,可依據特區認為合適的方法,以法律處理;而區議會有兩項職能,包括接受特區政府就地區管理和其他事情的諮詢,以及接受政府委託提供文化、康樂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