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13子獲終院判決 上訴得直始末

2014年6月,示威者在立法會門外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與警方發生衝突。(法新社)
2014年6月,示威者在立法會門外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撥款,與警方發生衝突。(法新社)
2014年6月6日及13日: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就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部分激進示威者為反對撥款,多次企圖衝入立法會,造成數名保安員受傷,警隊防暴隊需進入立法會維持秩序,立法會損失達40萬元。事件中13人被捕,分別為: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根源及陳白山。
2016年2月:
13人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其中梁曉暘被控多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全部人分別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17年8月:
律政司不滿13人刑期過輕,向高院上訴庭成功申請覆核刑期,經上訴庭覆核聆訊後改判監禁8至13個月,黃根源因認罪而獲扣減至8個月。
2017年11月:
眾被告獲終審法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申請。
2018年9月7日:
終院裁定判被告上訴得直,刑期為他們已服的刑期,即時獲釋,毋須重返監獄繼續服刑。
首席法官馬道立聽取各方陳詞後,指上訴庭早前採用的量刑指引,是在雙學三子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訂立,當時法庭已表明有關指引將來才採用,不設追溯力,質疑律政司一方為何在此案採用。因此即時宣判13人上訴得直,改判囚各人之前已被扣押及服務的日子,13人全部即時獲釋。
2018年9月10日: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在Facebook發文,指法官老爺專業失德,「道立不立,不是馬老爺、牛長官說了算。終審又如何?公道自在人心!」
2018年9月11日:
特首林鄭月娥不點名回應吳秋北,指詆毀那位法官或蔑視我們的司法制度或甚至人身攻擊某一位法官,都是不能接受的。這個對於香港司法制度、司法的精神都是一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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