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及梁國雄因宣誓風波被取消議員資格,至今仍拖欠立法會借款。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最新提交的報告指出,由於梁頌恆已被判為破產人士,行管會放棄對他採取追討行動,準備撇銷涉93萬港元的薪金及預支款項。而去年被取消資格的前公民黨成員楊岳橋、郭榮鏗及郭家麒、會計界梁繼昌則已向行管會歸還被追討酬津,涉48萬港元。
行管會報告指,根據原訟法庭於2016年11月15日及2017年7月14日就梁頌恆、游蕙禎及梁國雄所作立法會誓言的有效性作出的判決,他們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向梁頌恆及游蕙禎支付的酬金及預支的營運資金,及向梁國雄預支的營運資金達206萬港元(在2020年則為223萬港元),並已納入為「其他應收帳款」。
其中,立法會對梁頌恆提出涉及93萬港元的申索,區域法院於去年5月已判梁敗訴,由於他未能履行該項判決,行管會於去年8月在原訟庭展開破產法律程序,原法庭於今年1月判定梁破產。由於梁已被判定為破產人士,行管會主席已作出指示,行管會不值得耗費更多訟費對梁採取追討行動,於完成所有必要程序後,應向梁頌恆收回的帳款會與相關虧損準備撇銷。
文件又提到,行管會於去年8月就對游蕙禎提出的涉及93萬港元的申索簽立和解協議。按協議,游自去年9月起分48期、每月等額償還有關欠款連利息及訟費27.1萬港元。於年度內,游已合共付還17.5萬港元。截至今年3月31日,根據和解協議游須每月分期償還的餘款總額為近103萬港元。
另外,就由港府於去年11月按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自去年7月30日起喪失議員資格。行管會及後要求4人全數歸還於去年7月30日至11月11日期間,已付予他們的議員酬金、醫療津貼、任滿酬金、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及預支營運資金,涉款額合共472萬港元。行管會已於今年2月與4人達成和解,他們已向行管會歸還共48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