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法官或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自己不偏不倚的形象,亦會影響審理有關案件的公信力,決定將處理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斬人案的郭偉健,暫不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關心社會政局的時事評論員冼國林認為馬道立並沒有跟《法官行為指引》的程序及守則,是影響司法獨立,所以他認為法庭的監管是必然的。
冼國林指外國多個地方已有監察司法的機構,然而「香港一直聲稱自己是世界最先進的司法機構,原來最遲十多年前,最早四十多年前(監察司法的機構)已經在執行中。為何香港沒有? 」他又指李國能大法官在2004年制定法官守則時表示,已經參照了英格蘭、澳洲、紐西蘭等等國家才制定,反問李國能沒有理由不知道這些國家的制度中,對法官有一定的監察制度。
冼國林認為港澳辦、特首、大法官馬道立,以及未來首席大法官張舉能,應該正視及考慮量刑標准委員會,成立一個監察機構,監察全港所有有權執法的人,包括立法會主席,認為雖然三權分立,但都應該要接受法律及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