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下月7日起航機上禁用外置充電器 亦不得放行李架

民航處宣布下月7日起,禁止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等充電,充電器亦禁止放在行李架。

民航處宣布下月7日起,禁止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中通社)
民航處宣布下月7日起,禁止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中通社)

民航處指,非常關注近期多宗,懷疑與飛機乘客攜帶和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有關的安全事故,繼上月發通告,提醒航空業界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當局上周五與本地航空公司代表會面,期望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主席李永富表示,依照民航處最新的規定,市民仍然可帶外置充電器上機,但在飛行過程中不可以使用,李永富指,乘客使用充電器會產生熱量,若放在行李架上,一旦發生意外亦難以控制,「過熱的充電器,可能會使其他物件被燃點」,故新規定要求將充電器「放在乘客可控制範圍內」,以便即時處理事故。

但李永富認同,執行新規定有難度,「乘客可能將充電器放在手袋或手提包內,很難要求他們給機組人員檢查手袋」,故很大程度上要靠乘客自律,或主動告知空中服務員,單靠機上人員確實難以監測。

國泰航空表示會向顧客清晰傳達更新的要求,國泰將完全遵從規定。香港航空表示,據公司現時規定,任何備用鋰電池及鋰電池外置充電器均不得在飛行期間使用,並須關閉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開關,強調會嚴格執行民航處新規定,亦會與民航處保持緊密合作,積極推動並確保新規定順利實施。香港快運表示將全力遵循民航處最新規定,並會與處方緊密合作確保實施順暢,將適時公布新規定實施細節及更新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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