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民陣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等7人就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遭5名法官一致駁回。民間團體「保衞香港運動」今早舉行請願行動,先後向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遞交請願信,促請撤銷李柱銘、吳靄儀作為大律師和何俊仁作為律師的執業資格,以及修訂會章,設立新機制,執業者一旦因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定罪,即喪失執業資格。
今早保衞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與數名成員,高叫「知法犯法 撤銷註冊 目無法紀 愧當律師 罔顧法紀 撤銷何俊仁執業資格 促請香港律師會 修訂章程設新機制」等口號,先後前往高等法院及律師會會址請願及遞交請願信。
傅振中表示,律師何俊仁知法犯法,更不停鑽香港法例的空子,企圖把非法行為合法化,行為絕對違反各人獲得的專業執業資格,香港律師會必須正視和嚴懲這類違反專業操守行為,主動撤銷這些違法律師的執業註冊。
同時,現時香港律師會《行為守則》的專業運作,不會自動撤銷被法庭判處違反法例入罪的何俊仁的專業註冊,要接獲投訴再安排紀律聆訊,違法者能繼續保有專業執業資格,並不合理和不公正。團體強烈要求香港律師會修章,引入一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做法,律師被定罪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喪失執業資格。希望香港律師會審慎研究和決定,再向公眾交代切合時宜和社會期望的新修訂《行為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