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風險為本」 強調工廈消防設備不預期應對商業活動

地政總署早前向觀塘駱駝漆工廈食肆「光榮米線」採取執管行動,食環亦派員巡查大廈內其他食肆,讓外界擔心工廈的營商空間。發展局在社交專頁發文指,大廈的消防設備及走火設施並不預期用於應對一般商業活動,若因單位違契引來公眾進出工廈,當遇上火警將十分危險,故強調以「風險為本」,政府有責任秉持保障公眾安全為先的宗旨。

發展局指舊工廈的消防設備及走火設施未顧及非工業活動可能引來的公眾人流,故以風險為本原則對違契單位作出執管。
發展局指舊工廈的消防設備及走火設施未顧及非工業活動可能引來的公眾人流,故以風險為本原則對違契單位作出執管。

繼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日前回應「違契就是違契」後,發展局亦在facebook專頁發文,指當局有明確政策,在保障公眾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善用工廈。局方指工廈本應用作工業運作,大廈的消防設備及走火設施並不預期用於應對一般商業活動,亦未有顧及非工業活動可能引來的公眾人流。當違契用途引來公眾進出工廈單位(例如食肆、學習中心、商店等),由於這些人士並不熟悉工廈環境,也未必懂得如何在工廈逃生,如發生火警將十分危險。社會切勿忘記過往工廈火警事故帶來的慘痛教訓,應引以為鑑,故地政總署一直按「風險為本」原則對工廈違契情況作出執管,政府有責任秉持保障公眾安全為先的宗旨。

除此以外,違反地契及其他法例(例如食肆牌照要求)的業務沒有按機制申請地契豁免和適用牌照及繳付相關費用,自然能以較低成本經營,對於同行業的其他循規經營者顯然是不公平。故地政總署會繼續按照部門政策及工作優次,率先處理涉及對公眾安全構成潛在風險的個案。

發展局重申,舊工廈業主如一致同意,可申請重建或改裝整幢工廈,並受惠於放寬地積比、標準地價或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等措施,從而徹底改變用途並更新工廈內的裝置;至於未有計劃重建或改裝的工廈,政府亦作出了酌情安排,容許工業用途和某些非工業用途並存,主要條件之一是該等非工業用途必須屬不吸引公眾人流的性質(例如工作室)。若屬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創新科技的指明用途(例如藝術工作室、設計辦公室、研究所等),更在指明期限無須作出申請便獲地契豁免許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