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17年推行《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至今,接獲160多宗私營骨灰龕場所的牌照申請,但只批出6個牌照,絕大多數申請者,都因未能符合條例中的某些規定,而未交齊申請文件,未獲批准。目前,距離今年12月31日提交申請文件的「死線」只有不足3個月的時間,預計將會出現數十萬個骨灰需要遷場的問題,恐會引發頗大民怨。
一直關注事件的立法會議員梁志祥指出,現有的私營骨灰龕場未符申請條件主要面對兩道難關,一是不符合骨灰龕場的土地用途,二是建築物不符合骨灰龕場的要求。面對數十萬骨灰可能無法妥善安置的問題,梁志祥認為,政府應該要面對實際情況,妥善的處理方法,包括放寬截止申請日期,以及協助現有的骨灰龕場滿足《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的要求。
文 : 文 武
有份參與制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的梁志祥指出,當初制定法例,成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目的是要將未有牌照,或未申請到牌照的骨灰安置所,包括一些宗教團體在內,可以申請一個牌照,以便他們可以經營售賣或新出租龕位,從這個角度看,立法及成立委員會負責發放牌照的做法無可厚非。
共165份申請僅6家獲批
在立法會審議這條法例時,也存在很多爭拗,經過2015、2016年,直至2017年才通過條例。梁志祥回憶指出,當時所面對的局面是,社會上有一批現有的骨灰安置場所,需要給予足夠的時間讓他們申請牌照。
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網頁資料,目前共收到165份牌照申請,而成功批出的牌照只有6家:屯門青山村的善緣、粉嶺龍山寺、沙田寶福山(不包括妙景堂)、屯門思親公園、南區東華義莊、黃大仙志蓮淨苑普同塔。絕大部分的申請都仍在處理中,並指明申請人尚欠提交部分文件。
梁志祥指出,以現時的實際情況看,大部分已提出牌照申請的現有私營骨灰安置場所,都未能成功申請到牌照,其中包括一些很有規模,也做得很不錯的場所,比如屯門的青松仙觀、圓玄學院等。從事實上看,這些已遞交申請的骨灰安置場所,確實有一些地方與法律規管的內容存在差距,令他們未能成功申請牌照。
大部分現有場所面臨兩難題
梁志祥指出,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必須依據法例要求,嚴格批核所有的申請,但大部分現有的骨灰安置場所都面臨兩方面的困難,令他們很難成功申請牌照。
其一,土地用途必須符合骨灰安置場所的規劃用途,但絕大部分現有的骨灰安置場所的土地用途並不是骨灰安置場所,他們必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才有可能成功申請到牌照。而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極為困難,要過多道關卡,包括必須確保居民不反對。
其二,骨灰安置場所的建築物必須符合要求,但是,現有的許多骨灰安置場所所使用的建築物是臨時屋,要讓他們將場所重新建築,也是困難重重。
政府無法安置全部骨灰龕
梁志祥指出,在立法會討論相關法例時,他及其他議員已經多次提出疑問,擔心如果現有的骨灰龕場未能改變土地用途,不符合申領牌照的要求時,政府將會怎樣處理?當時,政府表示將會包攬,但從現在的情況看,有多達數十萬個骨灰龕位未能妥善安置,政府未必能夠包攬所有的骨灰龕,須三思考慮問題。
他說:「現在面對一個死結,150多家現有安置場所申請不到牌照,政府又無法一下子安置得了幾十萬個骨灰位,政府應該要有一個面對實際情況的處理方法,否則一下子讓人都搬走,骨灰場所也不理,就大件事。」
建議政府寬鬆處理更改土地用途
他指出,政府近期新建成的曾咀靈灰安置所,也僅能提供數萬個骨灰龕位,短時間內未能應付需求,許多市民已經怨聲載道。如果大部分現有的私營骨灰安置所因未能申請牌照,不能繼續經營,將會出現較嚴重的問題。
面對現時的困局,梁志祥認為,發牌委員會仍須依照法律發放牌照,但政府可以考慮協助一部分現有的骨灰安置場所,滿足法例的要求。比如,有一部分現有的骨灰安置場所在土地用途上未能滿足要求,政府可否適當寬鬆處理,允許他們改變土地用途?他認為,如果這方面可以得到紓緩,那麼可以解決一部分問題。
他認為,政府應按實際情況加以變通,有些現有的骨灰安置場所之所以未能符合土地用途的要求,亦無法成功申請改變土地用途,主要原因在於交通配套未符合要求,在這方面政府是否可以協助解決一些問題?
梁志祥希望,政府能夠將有關問題再次提交立法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