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海外的港人只要持有香港身份證,便可隨時回港享用公立醫療服務,在移民潮下,許多患有嚴重病症如癌病的港人,因身處海外未能獲積極治療或期望有親友照顧,故決定回港就醫,此舉增加本港醫療系統負擔。有聲音認為,此情況與在大灣區養老的港人相同,應享居港港人相同福利;亦有意見認為,長期定居海外並納外國稅款的港人,政府應否給予相同福利,當中的評估亦要視乎行政效益,故政府應要慎重考慮。
香港私人執業專科醫生協會會長郭寶賢認為,外國以公營醫院為主導,病人就算經濟充裕亦未必有機會接受私營醫療服務,當中若患有情況較複雜或晚期肺癌、淋巴癌或腸塞患者,亦未必獲得院方的積極治療,故病人會選擇回港。中大臨床腫瘤學系教授陳林指出,英國加拿大等地需由普通科醫生轉介始獲專科治療,不少病人不欲再等,而本港對治療鼻咽、肝及膽管癌於世界處於領先地位,海外醫生亦會建議他們回港,加上病人亦想有親友照顧,故選擇回流治療。
醫療衞生界的議員林哲玄認為,任何地方都不會允許離開十多年的居民繼續享用居民福利,故對持有外國護照、長期定居海外及繳交外國稅款的港人,是否仍有權獲得港人福利。新民黨議員陳家珮表示,應否取得醫療福利的界線,可參考政府發放消費券時會訂明永久離港人士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當中會考慮申請者是否連續36個月不在港、近期有否因永久離港而提取其強積金等,她認為需要有大數據分析,以掌握當中是否涉及濫用的灰色地帶及嚴重程度。有議員亦提出,陪同子女到外國讀書,應否視作移民?雖然現時向非本地居民收取額外醫療費用可收回成本,但當中的評估需視乎行政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