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確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和岑耀信已分別向行政長官提出請辭。郝廉思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請辭是因為香港政治狀況,強調對香港終院及法官獨立性充滿信心。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凌晨發表聲明,對兩入的辭任表示遺憾。並表示,香港已由亂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沒有任何改變,法院獨立公平審判案件不受干預沒有任何改變。
83歲的郝廉思及75歲的岑耀信都是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根據司法機構資料,郝廉思2011年同時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亦出任英國最高法院額外法官。至於另一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岑耀信,曾擔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至2018年,翌年加入香港終審法院。
在2022年,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與副院長賀知義宣布,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當時岑耀信曾撰寫文章,稱《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一直有人要求英籍法官辭任,認為此舉等同要求他們參與政治杯葛。
對於兩人的辭任,李家超於凌晨時分發表聲明,表示遺憾。並指香港已由亂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沒有任何改變,法院獨立公平審判案件不受干預沒有任何改變。
李家超亦指,留意到郝廉思表示,繼續「對法院及其人員的全面獨立性有完全信心」,同時提及因香港政治情況而辭任,李家超強調,19年香港發生大規模暴動、港版「顏色革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特區安全。為填補當時國家安全法律幾乎真空的漏洞,中央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特區也完成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同時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在條文中訂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和自由,繼續依法受到保護。
「香港的政治制度,自香港回歸日起,按《基本法》有完整的制度安排。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和權力,在《基本法》明確列明;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自由亦在《基本法》明確列明,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所規定的人權和自由。這些制度由《基本法》頒令實施至今天,沒有改變,將來亦不會改變。習近平主席多次在重要講話中表示:『這樣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
李家超表示:「香港已由亂到治,市民依法享有的人權和自由沒有任何改變,法院獨立公平審判案件不受干預沒有任何改變,唯一不同的,是國家安全已得到更有效保障,香港的安全和穩定得到更有效保障,市民安居樂業得到更有效保障。」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亦在凌晨發表聲明,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和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守護者,一直竭力維護香港的法治,確保法院在行使獨立司法權時不受干涉,事實上亦確實如此。
對於兩名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請辭,律政司感到十分遺憾和可惜,並感謝他們過去的貢獻。但無論如何,這一事件絕不會動搖或減損律政司堅持維護法治,包括法院獨立司法權的決心和信心。市民大眾以及關心香港的朋友應該對香港法院所有繼續盡忠職守、無畏無懼履行責任的本地及海外法官和司法人員表示感激,並給予全力支持和鼓勵。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聲明中指出,對郝廉思和岑耀信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表示遺憾,完全有信心終審法院會繼續全面履行作為香港最高上訴法院的憲制角色,不會因其法院人員變動而影響運作。
張舉能表示,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由終審法院行使。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自終審法院於1997年成立以來,海外非常任法官一直在法院工作中擔當重要角色,參與了絕大部分實質上訴案件的審訊。多年以來,包括郝廉思和岑耀信在內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對終審法院的工作貢獻良多,香港司法機構對此表示謝意。
此外,張舉能重申,司法機構致力維護香港的法治,以及受《基本法》保障的獨立司法制度。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緊守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
張舉能表示,現時終審法院有四位本地非常任法官和八位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去年和今年五月分別有兩位海外非常任法官獲任命,香港亦將繼續任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合適人選出任非常任法官。張舉能表示,完全有信心終審法院會繼續全面履行作為香港最高上訴法院的憲制角色,不會因其法院人員變動而影響運作。
另一方面,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7日)發表聲明表示深感遺憾,稱尊重二人的個人決定,並感謝他們對香港法理發展及法治作出的貢獻。公會指出,深信有關的辭任不會影響香港終審法院履行其司法職能,亦對司法獨立有絕對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