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上月公布明年1月起推出名為「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的特別簽證,向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及其近親提供入籍途徑。 英國內政部周一(3日)更新簽證部分條款,要求以家庭為單位的BNO持有人及其近親,需在簽證生效前一同入境英國。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英國政府決定將於明年一月起推出一個新簽證,持BNO的港人和近親可申請。申請人可選擇申請30個月居留期限,並可再續期30個月的方式,或在英國居留最長5年後,申請定居一年,即可申請入籍,申請人其間可在英國工作或讀書,但不會獲得社會福利等保障。
有不少持BNO的家長期望能以「太空人」的方式移民英國,即先安頓子女在當地求學,先獲得居英權,而作為父母的則繼續留在香港工作賺錢,香港及英國兩邊走。但據早前公布的申請條件,若子女沒有BNO資格,持BNO的父母須聯同子女申請簽證,才能一同獲得居英權,而申請人在英國居留期間通常設有不能離境多於某指定日數,例如180日,才能滿足符合申請定居的條件。另外,若持BNO家長的子女為1997年後出生,即未符合BNO資格,需聯同家長申請,相信BNO簽證或不能應用「太空人」的移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