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扭曲法官意思誤導法庭 大律師郭憬憲被投訢 公會裁定證據不足「放生」

過去兩年專責為反修例示威案被告辯護的私人執業大律師郭憬憲,於今年5月被高院法官潘敏琦直斥,在庭上扭曲法官的意思,疑誤導法庭。有傳媒披露,香港大律師公會較早前收到有關投訴,經過半年調查,認為「未有足夠證據」指證郭憬憲是「明知而欺騙或誤導法庭,違反專業失德」,決定毋須將該投訴交由公會的紀律審裁組召開研訊。

過去兩年專責為反修例示威案被告辯護的私人執業大律師郭憬憲,於今年五月被高院法官潘敏琦直斥,在庭上扭曲法官的意思,疑誤導法庭,令代表「管有違禁武器彈簧刀」罪成的被告,獲輕判簽保守行為,破壞了法庭與大律師之間恆久以來建立的誠信關係,是極其可悲的現象。

香港大律師公會早前收到相關投訴,經過逾半年的調查後,民主黨創黨成員兼任公會副主席的沈士文認為「未有足夠證據」指證郭憬憲是「明知而欺騙或誤導法庭,違反專業失德」,故決定毋須把該投訴交由公會的紀律審裁組召開研訊,但公會已向郭憬憲發出書面建議,提醒他在庭上必須作出準確陳詞內容,切勿重犯。

據《星島日報》消息指,紀律委員會指,郭確實向裁判官作出失實的陳詞,即「在高院申保釋時,原訟法庭考慮本案件,表示罰款都是正常的判刑」,裁判官立即向郭查詢是否有相關的判詞,郭大狀表示只有口述判詞,並稱「我可以誠實話畀法官閣下聽,佢有咁講過,而佢亦都話還押,或者監禁都似乎不合比例同埋不公平的做法……」,結果裁判官輕判被告簽保守行為了事。但裁判官其後閱讀高院保釋聆訊的謄本,認為被郭大狀誤導,故主動進行覆核聆訊,改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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