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本港多宗官司並棄保潛逃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經丹麥流亡英國,其後舉家移居澳洲。身兼中西區區議員的許智峯已缺席區議會會議4個月。民政事務總署回覆傳媒指,根據《區議會條例》,任何民選議員如連續4個月沒有出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而又沒有在該限期完結前取得該區議會的同意,該議員即喪失在其餘下任期中擔任議員的資格。
許智峯離港後宣布退出民主黨,其前黨友、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回應傳媒時表示,如按照連續4個月缺席區議會會議即喪失議席的規定,許智峯的議席將於明日(29日)結束,故日前會議中,許智峯的名牌仍然存在,認為民政事務總署會決定許智峯會否喪失議席。
民政事務總署指出,根據《區議會條例》的規定下,任何民選議員如連續4個月(喪失資格限期)沒有出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而又沒有在該限期完結前取得該區議會的同意,則該議員即喪失在其餘下的任期中擔任議員的資格。 如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須在知悉出現空缺後21日內,藉憲報公告宣布議席出現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