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宣布調整3項入職要求,包括取消最低身高及體重要求、投考者在戴眼鏡或隱形眼鏡下通過相關測試會視為符合視力要求,以及增設中英文筆試,新要求由5月5日(周五)起實施。以上調整適用於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入職要求,至於投考者的色覺測試要求則維持不變。
新增的「警員中英文筆試」,是增加符合語文能力要求的途徑,筆試以中學文憑試中、英文科第2級為基準,分為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兩份試卷。通過筆試的投考者會被視為符合警員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相關成績永久有效。
按現時的語文能力要求,投考警員的申請人要有中學文憑試或會考中、英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若未符最低中文能力要求,將被安排參加中文程度評核試。
警方稱,一向採取積極主動的招募策略,吸引質素卓越及具備作為警務人員所需才能的人士投考。警隊會與時並進,不時檢視招募政策,保持在人力資源市場的競爭力,並會繼續透過不同媒介、社交媒體和各類型活動加強招募宣傳及便利投考人士,如「警察招募‧體驗日」、「警察‧大學招募快線」、輔警招募快線、警「募」直播節目、警隊學長計劃、輔警大學生計劃、志警成計劃以及警察招募同儕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