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泊位分租賺15倍差價 申訴專員捉海事處檢討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遊艇泊位被抬價問題。﹙公署網頁)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遊艇泊位被抬價問題。﹙公署網頁)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政府對遊艇泊位,處理方法「合法不等於合理」。
申訴專員劉燕卿認為政府對遊艇泊位,處理方法「合法不等於合理」。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海事處規管遊樂船繫泊設備的情況,指遊樂船數目近年持續增加達1萬艘,但海事處在全港水域共43個私人船隻繫泊設備區,只提供1,900個泊位,不少船主輪候多時都無位泊,但有人利用泊位不足的情況,將現有泊位分租,一個原本月租210元的泊位,以3,500元出租,差價達15倍。

海事處解釋,現行法例容許分租,申訴專員劉燕卿則認為「合法不等於合理」,出租繫泊設備的水域是有限的公共資源,海事處不作為,是容許他人利用公共資源作生財工具,對輪候泊位多年的船主不公平,海事處應該檢討並考慮修例,以堵塞漏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