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今年10月生效,把「起底」罪行刑事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13日)指,早前以涉嫌「起底」拘捕一名31歲男子,是公署獲刑事檢控權後首個拘捕行動。
公署刑事調查組署理高級個人資料主任盧迪凡表示,被捕人士涉及在一個網上平台,在未獲同意下披露他人電話及地址等個人資料,事件起初是源於金錢糾紛。隨即在西九龍採取拘捕行動。不過公署指,為免影響調查及檢控工作,暫不便透露疑犯發布的資料內容,以及有否要求網上平台移除有關資料等。
盧迪凡提醒公眾轉發相關「起底」內容亦可能違例,呼籲切勿以身試法。拘捕行動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刑事調查組人員負責,但借用了警方拘留設施使用,公署人員要在48小時內完成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