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司法廳昨向包括何君堯在內的4名港澳律師頒發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證,他們成為首批獲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執業的港澳律師。
根據中新社報道,除何君堯外的3名澳門律師曾是金橋司徒鄺(南沙)聯營律師事務所澳門方派駐的律師,他們順利完成從聯營律師所的「派駐律師」到「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的身份轉變。
去年8月11日,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於第21次會議表決通過,授權國務院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
報道又提到,現時仍有部分港澳律師正準備材料或已提出申請,於在地市司法局進行初審。這批律師全部已通過了司法部組織的2021年大灣區律師考試,參加了廣東省律師協會組織的為期1個月的培訓並通過了考核,最終獲准在廣東省提供內地法律服務的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