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 警方投訴有律師及大律師涉專業失當

警務處國安處以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以及正在獄中服刑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有指警方發現部份曾收取基金費用協助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有專業失當之嫌,已向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投訴。

國安處向法庭申請向被捕人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們向警方交出所有旅行證件。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許寶強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正在服刑的何秀蘭將繼續還押。警方亦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被捕人及1名37歲男子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612人道支援基金或豁免其註冊。

此外,警方在刑事調查過程中發現有律師和大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爲,已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投訴。有消息指,警方發現部份曾收取612人道支援基金費用協助處理案件的大律師及事務律師,在接辦及處理有關案件的過程中疑向司法機構聲稱以「義務」形式代表被告,惟實際上有收取基金支付的費用。曾有傳媒報道指,收取基金款項的律師事務所包括伍展邦律師行、何謝韋律師行,及鄧耀榮律師行。

律師會發出聲明,指不會就個別個案,特別是涉及正被警方調查或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作出評論,但強調非常重視會員操守,若有理由相信任何律師違反相關條例,將按照既定程序進行調查。如有需要,會將案件轉介至律師紀律審裁組召集人安排進行紀律聆訊。所有專業操守調查均屬保密,律師會不會對個別律師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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